广东五大措施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本报讯 吕沁兰 记者刘宝报道 为加快推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引导劳动力和人才有序流动,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完善落户机制,落实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的有关政策,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并探索居住证互认制度,在除广州、深圳市外的珠三角城市率先探索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行动方案》紧紧围绕“双区”建设、“双城”联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等战略部署,通过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作用,健全劳动力和人才流动要素配置机制,畅通劳动力和人才要素流动渠道,构建公平合理、顺畅有序的劳动力和人才要素流动格局。
《行动方案》提出五项主要措施:一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落户机制。落实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的有关政策,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探索居住证互认制度,在除广州、深圳市外的珠三角城市率先探索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相衔接,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较多地区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同时,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支持重点领域队伍建设,完善重点领域编制动态调配机制,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领域合理倾斜,构建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要求相适应的公安管理体制,加大警力向基层一线倾斜力度。
二是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发展高级人才寻访(猎头)、人才数据分析、人才集群区块链等人力资源服务高端业态;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更加注重劳动技能的实质性提高和技能人才品牌的打造;激发人才流动活力,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领域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夯实基层人才基础。支持和引导离退休干部、乡村本土能人、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等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是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完善职称评价制度,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健全技能评价选拔制度,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推动技师学院和高等职业院校政策互通。
四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健全广东省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推动人才服务保障一体化发展;优化引进人才机制,实施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制定“卡脖子”技术领域和战略必争领域引才目录,大力引进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探索粤港澳人才协同管理创新机制;加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激励,完善事业单位改革配套保障激励政策,制定深化高校、科研事业单位薪酬激励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五是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实施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评估,健全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工资宏观调控指导机制;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