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失业保险领取
长沙市失业保险领取:
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长沙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如何计算);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求职者需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天内办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2、《求职登记表》
3、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二份
4、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街道(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开具的失业证明一份
5、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领取流程:
1、单位至征缴中心办理人员异动减少并缴清欠费。
2、到政务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领取《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本人填写。带上其他所需材料。
3、提交所需材料给失业人员登记窗口。
4、领取回执,凭回执领取《失业金领取证》及培训通知单。
5、将《失业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份、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一份交到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失业保险取证上盖章。
6、失业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并及时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人脸识别”建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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