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养老保险领取
长沙市养老保险领取
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办法》实行之日(即2010年7月1日),年满45周岁的人员,按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办法》实行之日(即2010年7月1日)年满60周岁的,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其他退休待遇的城乡老年人,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领取材料:
1、个人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退休证;
3、《长沙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
领取流程:
1、根据职工档案记载和相关缴费记录,计算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待遇,并打印《长沙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
2、办好退休手续的次月20号以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领取存折。
领取额度: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基础养老金目前暂定为每人每月80元。对缴费超过15年的(不含补缴年限),每增加1年缴费,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0.5元。
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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