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养老保险缴纳
长沙市养老保险缴纳
缴费比例:
1、单位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由所在企业在发放工资中代扣代缴企业承担部分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是20%
2、个体参保者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1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得高于湖南省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基数下限: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湖南省社会平均工资的60%
同一缴费年度内,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改变。
缴费年限:
1、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的,可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有条件的可按缴费档次和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
3、参保人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费,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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